治港只須用「大棒」,不應再派「胡蘿蔔」 文:寒柏

一直以來,香港是一座「經濟城市」,治港政策都是「從寬不從嚴」。但凡社會上有甚麼矛盾,港府都是傾向「綏靖」和「派糖」。

可是,派「胡蘿蔔」派得多了,港人明顯視之為「應分」。但凡有甚麼社會矛盾,大家都先罵政府,罵完後政府便「派糖」,港人照單全收後,再繼續罵。只要你「惡形惡相」,夠膽站出來大罵港府,官員必然「跪低」,政客或市民都能夠從中拿到好處。港府姑息養奸,縱容刁民,最終使這個地方越來越難以管治。

近年,由於「黑暴」和「港獨」的關係,很多人都認為應該出「大棒」,嚴懲壞份子,才能使香港平靜下來。但大家都不約而同的認為,出了「大棒」後,應該要派「胡蘿蔔」,才能確保「愛國者治港」可充分落實。筆者不認同這種講法:

1. 這24年以來,無論是中央的惠港政策,或港府的諸般紓困措施,「主旋律」都是「派糖」。可是,偏偏很多港人拿了好處後,仍會繼續造反。明顯可見,派「胡蘿蔔」根本不可能使港人「愛國」,亦無助增加港人的「國家認同感」。「胡蘿蔔」可以收買到的只是「見利忘義」之輩,不可能找到真心「愛國」之人。既然「胡蘿蔔」派了24年也沒有效,為何還要繼續派呢?

2. 現時,雖然《港區國安法》初立,但仍不算是真正揮舞了「大棒」。所謂「一手軟一手硬」,但如果真正的「硬手」還沒有使出來,威信尚未完全建立,就急於派「胡蘿蔔」,反而會迎來坊間的終極反撲!港人還未真正嘗到「苦頭」,這麼快又想「吃糖」?

3. 有人會認為,以「大棒」嚴懲亂港份子後,應該派「胡蘿蔔」給「愛國者」,確保他們可以走入權力核心,才能可以真正落實「愛國者治港」。表面上看來,這講法很合理。但想深一層,中央已親自出手立《港區國安法》,還有相關制度陸續出台。簡單來說,中央既然已幫香港懲治了「亂黨」,掃除了「愛國者」的障礙了,難道還不夠嗎?莫非自己不用努力向上爬?根本,替你掃走「亂黨」已是最大的「胡蘿蔔」了。

4. 原理上,港府及建制派都有責任約束「亂黨」,根本不應該由中央代勞!換句話來說,泛民搞「港獨」和「黑暴」要被罰,但港府及建制派亦有監管不力之責,也不宜有獎。

5. 其實,「愛國者治港」是一個基本要求,不是唯一基準,始終要由「能者居之」。此外,香港是「經濟城市」,向來是鼓勵「自由競爭」。因此,吃「胡蘿蔔」要憑自己本事爭取,絕不應該再要中央施予。

香港的最大問題就是吃得太多「胡蘿蔔」!吃得太膩,反而忘了本。另一方面,港人就是從未真正吃過「大棒」的苦頭,才會有這麼多刁民!只要「大刑侍候」,港人肯定會「老實起來」。因此,治港的辦法,就是多用「大棒」,根本不必派「胡蘿蔔」。

文:寒柏

從事金融業,自由撰稿,醉心武俠小說創作;近期發表《汴京遊俠傳》、《獵頭交易》、《清明上河記》和《天人》等小說。著作還包括《金庸雅集:武學篇》和《金庸雅集:愛情、影視篇》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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